惠水文星九年一贯制学校学习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工作
发布时间:2026-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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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翁治磊
发布人:汤国平
为切实筑牢未成年人校园保护防线,全面落实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定职责,规范校园侵害案件处置流程,2026年3月16日,惠水文星九年一贯制学校组织全体教职工,召开专题学习会议,集中学习《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实施细则(试行)》。
会议由学校分管安全副校长主持,全体教师、后勤及安保人员全员参与。会上,分管副校长结合学校九年一贯制办学特点,针对小学生、初中生不同年龄段学生保护重点,对《实施细则》核心内容进行详细解读,重点明确了强制报告的义务主体、各类侵害情形判定、紧急上报时限、规范流程、信息保密要求及未履行报告义务的追责条款,清晰告知教职工在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校园欺凌、虐待、遗弃等不法侵害时,必须第一时间履行报告义务,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行为,同时要做好受害学生隐私保护,避免造成二次伤害。
学校校长就制度落实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全体教职工要深刻认识强制报告制度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未成年人保护责任意识,将学习内容融入日常教育教学、班级管理及校园值守全过程,常态化关注学生身心状态,及时排查隐患线索。后续学校将建立健全报告台账,完善校内应急处置机制,切实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全力守护学生健康成长,营造安全、温暖、和谐的校园育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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